双鸭山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双鸭山市检验检测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双鸭山市检验检测中心——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双鸭山市检验检测中心——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项目
项目编号:SZCG201730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万春昭
项目联系电话:0469-425210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双鸭山市检验检测中心
地址: 双鸭山市尖山区
联系方式:付春阳 电 话:13069901234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双鸭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人:受理部:0469-4252107
代理机构地址: 双鸭山市尖山区站前路行政审批大厅四楼受理部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情请见公告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版的营业执照); 3、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5、企业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公告发出之后开出的时间);6、投标代表需提供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保明细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不需要此项);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9.6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12月12日 08:30 至 2017年12月18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双鸭山市尖山区站前路行政审批大厅四楼受理部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电子邮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1月02日 14: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1月02日 14:00
六、开标地点:
双鸭山市尖山区站前路行政审批大厅四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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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